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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四级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15:04:55
江西省南昌市四级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江西省南昌市四级残疾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保障范围和对象
凡属东湖区非农户籍的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南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
二、保障标准及计算方法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实行差额救助,标准为230元/月.
家庭成员中有无户籍人员,计入家庭总人数计算人均收入,但不列入保障人数.
计算公式为:
家庭总收入÷家庭总人数=人均收入
保障标准-人均收入=人均保障金
人均保障金X保障人数=户保障金
三、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从事经营的净收入以及其他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以及失业保险金;
(三)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用土地补偿费以及生活补助费(含职工遗属补助);
(四)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
(五)存款及其利息、有价证券及其红利、购买彩票收入和特许权使用收入;
(六)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七)出租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八)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3个月家庭收入的平均数额计算.
四、不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以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和优待金;
(三)义务兵的津贴和退伍费;
(四)独生子女费;
(五)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六)因工(公)负伤职工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死亡职工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护理费;
(七)按照规定由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八)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九)政府给予特困户的帮扶金;
(十)保障对象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减免部分;
(十一)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十二)对特困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的慰问款物.
五、有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低保
(一)购买使用移动电话、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的;
(二)有居住房(含租赁公房)再购买商品房或者自建房屋的;
(三)饲养高档宠物用于观赏的;
(四)安排子女择校就读、自费出国留学或者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在校就读学生除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各级组织
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六)有经济能力的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不履行义务,造成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困难的.
赌博、吸毒、嫖娼人员以及暂住人员、外地来昌就读的在校学生,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六、申请和办理低保的程序
月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家庭,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家)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时还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社区居(家)委会上户调查;街道办事处上户审核;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批,并发放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南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保障对象每月13日在中国银行各储蓄网点领取保障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有出有进.
七、申请低保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
(二)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四)下岗职工提供管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者证件;
(五)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者证件;
(六)离退休人员提供有关证件或者凭证;
(七)在职职工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者未足额领到工资的,提供所在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者未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费用的人员提供费用数额以及用途证明;
(九)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十)人户分离的,提供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生活状况证明;
(十一)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十二)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提供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家庭收入证明;
(十三)交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缴费证明;
(十四)有固定电话的提供电话费发票、用电提供电费缴费凭证(随机抽查).
任何单位均有义务为本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出具真实、准确的收入状况或者劳动就业状况证明.
八、办理低保的时限要求
社区居(家)委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所填写的情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上户调查;街道办事处在10日内进行上户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随时审批,实行社区居(家)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在居住辖区内三榜公布.来访咨询当场解答,疑难问题7日内答复;来信咨询5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