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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校车安全条例》是行使什么权利?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行使什么权利?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03:31:32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校车安全条例》是行使什么权利?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行使什么权利?
是立法权,还是重大事项决定权?
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校车安全条例》是行使什么权利?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行使什么权利?
-------这两者都是行使的立法权.
1.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其他重大事项.
2.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于200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立法过程包括:提出法律草案、审议立法议案、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和公布法律等.
综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部法律,行使的是立法权而不是决定权.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只要涉及到的是与法律相关的内容,行使的就是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