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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是?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9 00:18:55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是?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是?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胜利,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但为1916年6月29日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11日公布施行.计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七章,共五十六条.  ①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②临时约法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③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力,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统率全国海陆军,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等,但行使职权时,须有国务员副署.受参议院弹劾时,由最高法院组成特别法庭审判;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利,它否定了集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此外,还规定了“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体现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成果,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进步.1914年5月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