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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与宰相制度的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9 08:41:33
明朝内阁与宰相制度的区别
明朝内阁与宰相制度的区别
实际意义不一样,实际掌权者不一样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罢丞相,废中书省,其职被分于六部,由皇帝直接管辖.由于缺少辅政机构,政务繁缛很快使朱元璋感到力不从心.于是建立四辅官,弥补皇帝个人专断的不足,已经具备了后来内阁职能的基本特征.但两年以后废除.其后朱元璋将原中书省的议政权移入翰林院.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设置殿阁大学士备顾问,殿阁大学士是在普通翰林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高级的议政咨询机制,是明代内阁辅政制度的开端.
之后明代的内阁制度实际是君主用来牵制宰相、各个部门权利所设立的智囊团.所谓“授餐大内”和“避宰相之名”.
从永乐初开始内阁“阁臣参预机务”.仁宗时,六部尚书,侍郎兼殿阁大学士,阁臣权力日重,特别是到英宗时期,阁臣通过票拟制度取得相当于前代丞相的权力.“票拟”.即对诸司题本,臣民奏章提出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
宰相制度的废除是强化君主专制的必然结果.宰相制度自秦朝开始建立,到明朝废除.
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
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因而形成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皇帝独操权柄,固然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加强统治,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但是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社稷的兴衰维系于皇帝个人素质,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内阁在明代从形成到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在中期形成了一套比较稳定的制度惯例.在这种制度惯例下,内阁成员不是皇帝直接可以任命的,而是必须经过推选,不经过推选的内阁没有合法性.
朱元璋对于繁琐的政务,还可以勉强应付,但开国几代后的帝王中却是生于深宫之中,面对着千变万化的各种政务,必然手足无措,最后只有依靠内阁,甚至是委权于宦官.这样,就使大权渐渐落入大学士之手,像张居正成为没有宰相名份的宰相,内阁成为没有中书省名份的中书省,明后期甚至形成了非常严重的宦官专权局面.皇帝对于内阁和大学士的防控对明朝中后期的政治造成了怎样的影响.给宦官参政开了方便之门,是导致明朝中后期政治统治日益黑暗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