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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马克思主义认识的主体与主观意识,认识的客体与客观事物的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06:54:29
谁知道“马克思主义认识的主体与主观意识,认识的客体与客观事物的区别?
谁知道“马克思主义认识的主体与主观意识,认识的客体与客观事物的区别?
认识的主体:具备一定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的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在认识系统中,它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担负着使实在客体向观念转化的任务.认识主体可以划分为人类主体、社会主体、集团主体和个人主体四种形式.认识主体的特征: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等.其中社会性是最本质的.
主观意识:是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反映.依赖于意识的对象和物质的实践活动.有以下几个特性:
首先,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它属于人的主观世界.意识是由各种反映形式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和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认识都是人的主观世界所特有的,而且受人的主观状态(感情、兴趣、知识结构、价值观念、思想方法等)的影响.
其次,个体意识具有差别性.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主体会有不同的反映,存在着反映速度的快慢、数量的多少、程度的深浅等区别.
再次,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近似的、能动的.自由性、预见性、超前性和反思性等都是意识活动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错误的意识表现出来的虚幻性,则是从另一个侧面表现的意识活动的相对独立性.
认识客体:是认识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的一方,是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客体与认识主体是相对而言、相互规定的.某人是认识主体,是因为他认识着特定的事物(客体);某物是认识客体,则是因为有认识它的人(主体).人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当某人从事一定的认识活动时,他就处于认识主体的地位;而当他成为他人的认识对象时,他又处于认识客体的地位.
认识客体具有以下特性:首先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所决定的.认识客体还具有对象性,这是因为认识客体首先是实践客体,已进入人的实践活动范围,被人的实践所捕捉,成为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因此,认识客体的广度和深度依赖于主体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最后,认识客体还具有社会历史性,因为认识客体的广度和深度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是不一样的,被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客观事物:是指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一切事物,它与客观存在属于同一范畴.当客观事物尚未进入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实在;只有与认识主体发生一定的关系,它才具有认识客体的意义.客观事物是无限多样的,但在人类认识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上,只有部分客观事物能够进入人的认识领域,成为认识客体.随着人类认识的日益进步,客观事物越来越多地向认识客体转化.而促使客观事物进入人的认识领域并向认识客体转化的根本力量,仍然还是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正如认识主体首先是实践主体一样,认识客体也必然首先是实践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