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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僚丁忧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4/28 21:09:14
明朝官僚丁忧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明朝官僚丁忧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丁忧,在朝官员如果有亲人(直系亲属:妻子父亲母亲之类的)去世,需回家守灵3年.
三年之后再次复出,就根据你的考核,继任或辞退.
继任很少,大多降职,重新混.
想不丁忧,夺情就行.夺情指百官、皇上都不让你走,(可能会是他们情愿,也可能是夺情者吓得,悲惨事件见张居正.)
丁忧倒霉者,张四维,本来出来能混上首铺,一丁忧,呆了5年,回来太激动,死了,送来的首铺飞了.
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夺情则另有规定.后世大体相同.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汉书.薛宣传》:“宣有两弟明、修,后母常从修居官.后母病死,修去官持服.”《宋史.礼志二八》:“咸平元年,诏任三司、馆阁职事者丁忧,并令持服.又诏:‘川陕、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既受代而丧制未毕者,许其终制.”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二》:“丁忧事例.《会典》:内外官员例合地制者,在内(在朝)由该部具题关给执照,在外(在地方)由该抚照例题咨,回籍守制.京官取具同乡官印结,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结.开明呈报,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如有不准确,请查历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