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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是否很黑暗呢,文化 方面有什么发展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5:07:55
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是否很黑暗呢,文化 方面有什么发展
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是否很黑暗呢,文化 方面有什么发展
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
中世纪时,在西欧各地盛行庄园经济.庄园是这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中世纪初期,西欧国家的生产力都很低下,封建主主要依靠自己的地产生活,所以国王、教会和大封建主都建立庄园.典型的庄园一般是一村一庄,但是也有一些大的庄园可以包括几个村庄,当然有些小庄园也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土地一般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有的也包括部分的自由地.农民份地由分散各地、相互交错的条田组成,耕作时各地条田统一轮流进行.另外,庄园上还有供集体使用的森林、牧场、水塘等.庄园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庄园的农业生产实行三圃耕作制,即把耕地分作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三部分,轮流耕种.休耕地和收获后的耕地作为公共牧场,集体使用.庄园生产者主要是农奴,此外还有自由佃户、雇工和奴仆等.农奴除耕种自己的份地外,还须无偿地为领主耕种自营地.农奴大部分时间要为领主劳动,一般每周3—4天,农忙时增加.农忙时必须优先完成领主自营地的耕作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劳役地租.此外,农奴还必须交纳各种捐税,如人头税.结婚税、死手捐(即财产继承税)、什一税(向教会交纳的宗教税),农民使用领主的磨坊、烤面包坊也得交税.租税之外,还须缴纳各种贡物并服劳役,如献纳家禽、鸡蛋、酒及其他土特产品,杂役如修桥、筑路、砍柴、运输、盖房等等.为了强制农奴从事这种无偿的繁重劳动,封建领主对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庄园领主派管家主持生产,监督农民劳动,并设置庄园法庭,以加强对农民的控制.庄园法庭每年召开数次,主要审理农奴与封建主之间的纠纷,以保护领主的利益.另外也审理农奴与自由农民之间的一些纠纷或农民违犯公共利益等案件.一般判决多处以罚金,而罚金则归领主所有.所以司法权是一项有利可图的特权.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这是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的一大特点.

城堡的诞生,源自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一般,城堡是政治分裂,势力割据的产物.
比如中世纪的欧洲,由于采邑制度的实行,使得土地的所有权被分散到各位贵族,骑士的手中,政治上四分五裂,帝国,王国,公国,骑士领地等多种多样,大大小小的封建政治实体遍布各地.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们之间的边界,也没有人能够完全梳理清楚他们之间的联系.各等级的封建贵族之间经常爆发各种原因引发的战争,所以他们时时备战,常常参战.所有的贵族都相当于军事将领,他们的附庸则构成其所属的各级官兵.正是这些遍布欧洲各个角落的大小战争,使得城堡的防御作用逐渐突出起来.堡的军事作用,一直左右着城堡的发展.一般,权威一点的看法是认为,城堡主要发展时期是从公元9世纪土岗-城廓式城堡出现到14世纪火药兵器的出现的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也被中世纪军事专家称为“城堡时期”.通常,确切意义上的中世纪城堡并不包括古罗马的防御工事,一般指9世纪出现的土岗-城廓式城堡以后一直到14世纪的砖石结构城堡.之所以城堡在这个时间出现,主要是因为欧洲经济当时从游牧经济向农耕经济转变,人们的财产,住所固定了下来,所以需要坚固的城堡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虽然这期间的城堡发展走得是一条独立的道路,但是古罗马的城堡建设技术和防御性战争的理念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中世纪城堡的发展.很多中世纪的城堡为了免去挖地基这个麻烦的事情,本身就修建在已经废弃的古罗马城堡遗址上.14世纪以后,伴随着火器的诞生,城堡逐渐失去其军事作用而成为世俗居所,但是中世纪修建城堡时诞生的建筑思想和风格仍然严重影响着它.城堡为它的主人领主供坚实的防御,也是他们生活的地方.除了领主之外,还有家臣和大量的仆人来维持城堡的日常运转,当然还有军队驻扎在内.农民或佃户则散居在城堡周围的庄园内,挤在狭小简陋、阴暗潮湿的茅屋里,只有当战争来临的时候,才和他们的牛群及动产一起挤在城堡里.此外城堡大都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和河道口(处于防御性的考虑,这些地方有防守的价值),非常便于商业、贸易的发展.随着贸易的发展,这些城堡逐渐结成贸易链或贸易网,加速了其周边城市的形成.特别是河道沿岸的城堡发展得特别快,这是因为中世纪的交通以河道交通最为便捷.特别著名得比如莱茵河,多瑙河,美茵河沿岸.

在长达12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中,教会权与王权孰强孰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斗争中呈现互有消长的马鞍型;最初是教会权从属于王权,继之是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随后是教会权走向衰落和专制王权的崛起.
当罗马教皇的权力向天主教各教区延伸的时候,以国王为首的世俗权力也要求对所在地区的教会行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如何调整教会权与王权关系的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理论,首推教皇杰拉西乌斯一世在公元5实际提出的“双剑说”,即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宗教权力,由上帝交给教皇执掌;另一支剑象征着最高的世俗权力,由上帝交给皇帝执掌;双剑论问世的时候,正是拜占廷王国把持教会权力的时代,此时的教皇从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统治下的臣民,还难以在教会事务中与皇帝抗衡.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双剑理论,不仅含有排斥帝国皇帝统治教会事务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权神授”的观念显露端倪.公元751年以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拜占廷皇帝失去了对中部意大利的控制.
在11世纪下半叶之前,王权在与教会权的相互关系中占据着绝对有利的地位,王权把持着教会权,国王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集权统治,获得教会的支持,加强了与教会的联盟,达到了集权统治的目的,但同时又使教会的权势在王权 的支持下扩大了,成为封建统治集团中较强大的政治势力.在西欧封建化的过程中,教会权的低落,不仅体现在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教皇对其世袭领地教皇国治理的失控.9—10世纪,教皇国的管理体制被打乱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为政,教皇统治权变得有名无实,迫于压力,教皇开始把地产长期租借给他们.到11世纪中期,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强化和教会权力向世俗国家的渗透,并已成为国家的支配势力的时候,教皇与世俗皇帝的对抗达到顶峰.一方面,教皇认为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国王认为他才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西欧中世纪,在教会权与王权争夺最高领导权和充当世界霸主的斗争中.教会权摆脱其不利的地位是从11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发生这一改变的深层次原因当然是天主教会在王权的阴影下不断扩大统治范围,使西欧天主教化,并逐步获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权的结果.以克吕尼运动为代表的教会改革运动到11世纪下半叶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职权的斗争中,教会权从王权手中赢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拥有圣职任命的发言权,从而使神职人员(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长)与世俗贵族相分离,杜绝了圣职买卖的弊端,通过斗争的胜利,教会权愈益强化,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教会权至上说由神学理论变成了社会的政治实践,教皇成了居于西欧诸王之上的主宰教会权与王权的强势人物,西欧各国一切重大事务都必须得到教皇的同意.
中世纪西欧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的永恒现象,客观实际是教会权与王权两者在相互联合和斗争中因世事的变易而彼此消长. 教会权与王权的关系,不仅从时间上考察彼此在斗争中互相消长,而且从空间上考察这种消长在各国各地区也不是铁板一块、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