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8月4日签订一份50台彩电的买卖合同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05 13:27:24
1、兴达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有哪些违法之处?答:刘某担任监事就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谭某做为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经理.2、谭某以公司资产为周某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答:担保对善意第三人有效.3、兴达公司与谭某
1.20吨逾期运达构成违约;2.丙公司只是甲方委托的承运人,丙方与乙方并无合同关系,故没有依据追究丙公司的违约责任.再问:лл��Ļش�л���������ٻش��������再答:1.��1��B�
1、建筑公司的分别发函行为系“要约邀请”,甲、乙回函系“要约”,建筑公司条二次向乙厂发函的行为系“承诺”,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合同自建筑公司第二次函到乙公司时起成立.2、甲厂与建筑公司买卖合同不成立.
1.根据规定,债权人就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2.破产财产的金额是200万加20万加150万.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清偿顺序为,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权.以后的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税款,最后是
1、三人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2、乙丙拒绝甲要求查看账目的做法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
1:不赔,平安险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而水渍险要赔.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水渍险+外来原因全部或部分损失险2:不赔,不可抗力3:A,FOB指B公司的船离岸后风险同买方承
1、不正确.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不正确.退伙后的合伙人应承担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有效.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的给予除名退伙.5、不可以.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
这是民法领域的知识1、(1)订购芒果---属于代理,是基于委托合同的有权代理(2)订购荔枝----属于越权代理,但是由于被代理人的追认(默认方式)而有效,最终仍是有权代理.2、订购火龙果--属于越权代
(1)钢材厂应当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钢材厂无视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约定,应当在甲工地交货,却在乙工地交货,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
儿媳对张某已经构成严重侵害,张某享有法定撤销权,有权请求返还赠与物.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应当从儿媳寻衅打了王某两个耳光那时日计算除斥期间.再问:请问“严重侵害
FOB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由于承运人是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也就是说该货物损坏是发生在装船的过程中,货物尚未越过船舷,此时的风险由
1、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一
1、合同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由于合同双方没有选择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如果A国也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1.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乙双方意思表达真实,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没有无效的法定情形,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2.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现
1、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丙丁无权过问企业事务的约定损害了二人的基本权利.2、甲的行为不符合入伙、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规定.3、郑的合伙人双方若未
1、如果其他条件没问题,D公司有效成立.就出资方面而言,(1)D公司的注册资本达法定最低资本限额;(2)D注册资本的现金出资比例为17万元,达到总注册资本额52万元的30%,特别强调:是否达到30%,
甲为一蔬菜种植公司,乙为蔬菜销售商,丙为某大学食堂.乙、丙于12月1日订立合同,约定乙于12月30日前交付萝卜1万斤,每斤0.8元;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300元.甲、乙于12月2日订立合同,约定甲于1
一、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