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之四÷[(八分之五-二分之一)]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6:32:44
五分之四÷[(八分之五-二分之一)]
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五分之三,八分之五,十三分之八( ),( ),( )

括号内为二十一分之十三,三十四分之二十一,五十五分之三十四规律:下一个数的分子为前一个数的分母下一个数的分母是前一个数的分子与分母之和

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五分之四-十分之三+三分之二二分之一-(四分之三-八分之三)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六分之一六分之五-(二

五分之四-十分之三+三分之二二分之一-(四分之三-八分之三)1/2-(3/4-3/8)=1/8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六分之一1/2+1/4-1/6=7/12六分之五-(二分之一+三分之一)5/6-(1/

二分之一,三分之一,五分之二,八分之三,十三分之五,二十一分之八( ) ( )

分子、分母从第三个开始后面一个数是前两个数之和,所以应该是13/3421/55

九分之八—八分之七+七分之六—六分之五+五分之四—四分之三+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8/9-7/8+6/7-.+2/3-1/2=1-1/9-1+1/8+1-1/7..+1-1/3-1+1/2=1/8-1/9+.+1/2-1/3=1/72+1/42+.+1/6=641/2520

八分之五×五分之四减四分之一×二分之一 简便计算

八分之五×五分之四减四分之一×二分之一=5/8x4/5-1/4x1/2=1/2-1/8=4/8-1/8=3/8

五分之二+五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一 四分之三÷(二分之一+八分之五÷五分之四)怎么简便计算?

五分之二+五分之二×四分之三-五分之一=1/5×(2+3/2-1)=1/5×5/2=1/2四分之三÷(二分之一+八分之五÷五分之四)=3/4÷(1/2+25/32)=3/4÷41/32=3/4×32/

四分之一:x=3-四分之三 (五分之二+二分之一):x=三分之五 2x:3=六分之五:八分之五

四分之一:x=3-四分之三1/4:x=9/41/4=9x/4x=1/9(五分之二+二分之一):x=三分之五(4/10+5/10)=5x/39/10=5x/3x=27/502x:3=六分之五:八分之五2

简便运算(要过程):18.5减(5.6+4.8)÷1.3=? 五分之四减【(八分之五减二分之一)÷八分之五】=?0.89

(1),原式=18.5-10.4/13=18.5-0.8=17.7再答:2)见图再答:再答:3)图再答:再答:4)图再答:

八分之七×五分之二-五分之四÷6,(1-七分之二×二分之一)÷四分之三

八分之七×五分之二-五分之四÷6=7/20-2/15=13/60(1-七分之二×二分之一)÷四分之三=(1-1/7)÷3/4=6/7×4/3=8/7=1又1/7三分之二÷{(五分之四-四分之一)×15

分数简便运算七分之五*(五分之三*八分之一)120*(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四*三分之二-五分之二*三分之

1.原式=5/7×3/5×1/8=3/7×1/8=3/562.原式=120×1/2+120×1/3+120×1/4=60+40+30=1303.原式=4/5×2/3-2/5×2/3=2/3×(4/5-

1.甲×八分之五=乙×五分之四

1.甲×八分之五=乙×五分之四(1)甲是乙的(128)%(2)乙是甲的(78.125)%2.胡师傅从一根长8米的钢管上锯下5小段,一共花了40分钟,接着他又把剩下的钢管平均锯成5小段,他锯完这些钢管一

二分之一加四分之五乘五分之四

先算后面得一再加二分之一等于二分之三再问:谢谢了!

五分之二+二分之一÷五分之四+八分之三 简算

五分之二+二分之一÷五分之四+八分之三=2/5+1/2×5/4+3/8=2/5+(5/8+3/8)=2/5+1=7/5再问:太谢谢你了

(五分之二+三分之二)÷(六分之五-四分之三)×二分之一 能简算的要简算

(2/5+2/3)/(5/6-3/4)*1/2=(6/15+10/15)/(10/12-9/12)*1/2=(16/15)/(1/12)*1/2=16/5*4*1/2=32/5=6.4

化成百分数 二分之一 四分之一 五分之一 四分之三 五分之二 五分之三 五分之四 八分之一 八分之三

化成百分数:二分之一=50%,四分之一=25%,五分之一=20%,四分之三=75%,五分之二=40%,五分之三=60%,五分之四=80%,八分之一=12.5%,八分之三=37.5%,八分之五=62.5

二分之一÷五分之四+括号八分之三 等于?

1/2÷4/5+3/8=1/2×5/4+3/8=5/8+3/8=1

7、五分之三÷(五分之四+八分之五×十五分之二)

7、五分之三÷(五分之四+八分之五×十五分之二)=5分之3÷(5分之4+12分之1)=5分之3÷60分之53=53分之368、105×13-1890÷18=1365-105=1260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