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动物之中的lq之王阅读答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0 14:40:14
这是动物的本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当食物很匮乏的时候,鸟类就会落到地面,和狮子狼等野兽抢(分享)食物.不然,它就回饿死.比如你在沙漠中3天没吃饭了.正好看见一个落在粪坑里的馒头,这时你就回奋不顾身的
龟兔赛跑
你这个问题很难理解,但是我想这四字前面应该还有讲述的一个什么事情,所以我大胆的将这个“之”理解为代词,代替前面说的事情,其实“之”在大部分文言文中应该都是代词的意思吧!
乌合之众再答:~~~~~----------------------------���������ʣ��������ɡ��Ҿ�������~~再问:����ij���再答:��
几乎没有动物捕食活的乌鸦.乌鸦是比较灵活和凶猛的鸟,体型也不小,真正发起火来,老鹰也要让它们三分.只有猛禽才可能捕食乌鸦,但是猛禽通常不会那么做,因为捕食活的乌鸦有可能被乌鸦啄瞎眼睛,而且乌鸦本身没有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整句的翻译是:从师的风尚不流传已经很久了师道:从师的风尚
1.集体捕食和反哺放在社会性里,个人感觉恰当.毕竟社会是个由人组成的圈子,某些特定的行为及准则也是由人定的.集体捕食是一种团队协作,反哺作者说的很明显了(尊老).这两点都是带有很强的社会性的.2.文章
代词,它,指前文提到的鸿鹄.鸿鹄,即天鹅.文章出自先秦·孟轲《孟子·告子上》:“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在
思援弓缴而射之.思援弓缴而射之:想拉弓箭射它【原文】弈秋,通国之善弈也.使弈秋侮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
乌鸦智商赛过大猩猩善于猜测别人的意图一项新的研究证明,乌鸦的感知能力可与灵长类动物相媲美,与黑猩猩、大猩猩相比,它们的“智力”也毫不逊色.这项研究报告是由英国剑桥大学动物行为与实验心理学系两位研究人员
世界那么大,会有别的的,一切皆有可能!蚂蚁算不算?蚁后都是被它生的小蚂蚁喂的
乌鸦会被人列为不详之物主要原因有三:1:乌鸦是食腐肉动物,嗅觉灵敏,能够感知快死去的动物和病人身体上发出的气体,因此会聚集在这附近,这就造成了有乌鸦就会死人的现象.2:乌鸦通身黑色,而且长的也并不好看
乌鸦(crow):---清道大夫
楼主乌鸦可不坏动物无所为好坏的只有人才有好坏
龙!中国的代表最高贵
不知道不有没有听过--乌鸦喝水的故事..用石子把瓶子填满..喝到水
代词,代所看到的桃花源的美景
第五段把乌鸦集体捕食和反哺放在社会性里,这样归类是否恰当,为什么?2.说说文章开头有何特点?透露的作者什么情感? 1.集体捕食和反哺放在社会性里,个人感觉恰当.毕竟社会是个由人组
最长寿的动物在哺乳动物中,最长寿的动物是大象,据说它能活六十到七十岁.当然野生场合和人工饲养是不同的,前者的寿命短些.据记载,哥拉帕格斯群岛的长寿象能活一百八十到二百岁.跑得最快的动物跑得最快的动物当